为了有效地公正并及时地解决各种
劳动争议问题,保障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而为了营造和睦且稳健的
劳动关系环境,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专门设置并管理的机构。
该机构由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劳动
行政部门中的
代表人士、单位隶属阶级的代表以及同等级别工会代表。
劳动行政部门在其中起到了关键性的协调与审查作用;同等级别的工会代表则致力于维护广大
劳动者的权益;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则为我们提供了从用人单位角度出发的独特视野和观点见解。
这三者之间的搭档组合,致力于确保仲裁过程的绝对公平正义性及专业化,从而使各类复杂的劳动争议得到妥善且合理的解决方案,以满足
劳动法律
法规的严格要求,同时也实现了劳动双方的利益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