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房屋装饰装修领域的
争议解决过程中,相关的第三方
鉴定费用的负担分配原则通常状况表现为"谁提出请求,谁负责提供必要的
证据,首先垫付费用"的经典方式。
假如装饰装修方作为
申诉人,寻求进行鉴定以证明自身的优势,而最终的鉴定结论支持了其所主张的观点,那么这部分鉴定费用通常将由对立面,也就是房主来负责承担。
然而,若是在相反的情况下,即鉴定结果对于装饰装修方并无利好消息,则相应的费用,理应由装饰装修方自行付出。
另一方面,若业主选择了申诉,并且鉴定结论支撑了业主的
诉讼请求,那么此时的费用应该由装饰装修方依约购买单。
但是,如果鉴定结果并未支持业主的动议,业主也需要承担这部分经费成本。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之下,例如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已经有明确规定涉及到费用分担方式条款的话,那就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来执行。
最后,法院在面对这类案件时,会全面深入地分析具体情况,同时结合涉事双方的过错严重性和责任大小等多重因素,进而对鉴定费用的最终承担应当由哪一方或者哪些方来承担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