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领域中,恶意诋毁他人名誉的案件被归为侵犯个人权益的范畴。
至于
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需要依据涉案标的的价值或金额进行估算。
具体而言,若涉案标的价值未满 1 万元人民币,
当事人应按照每宗案件缴纳 50 元的标准向法院支付;倘若涉案标的价值介于 1 万元至 10 万元之间,那便需要按照 2.5%的比例向上递增;若是涉案标的价值超过 10 万元且不超过 20 万元,则须按 2%的比例缴纳费用;而如果涉案标的价值在 2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那么就得按照 1.5%的比例递进。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合计数额仍不是最终的诉讼费用,因为其中可能会涵盖诸如申请
证人出庭、委托鉴定等特殊事项导致的额外花费。
此外,在
胜诉方提
起诉讼并预先支付了相应的
诉讼费后,一般来说,
败诉方是有义务承担胜诉方所负担的这笔钱款的。
然而,具体所需承担的金额仍然要以个案的实际上情况以及法院的裁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