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事务中的收费策略上,
律师所提供的服务大致可分为预先付费以及事后付费两大类。
预先付费,即俗称的“预收款”,其基本惯例是在代表
当事人委托业务之时,客户便应交纳相应的服务报酬。
这种付费形式多见于那些呈现常规性、风险较小特征的案件。
而对于事后付费来说,一般可理解为“风险
代理”制度,即律师在成功地协助客户取得
胜诉或者达成合约规定的目标之后,将根据协议约定的比例从所得款项中抽取服务费用。
然而需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类型的案件都适合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进行收费。
比如涉及到婚姻关系、
继承人地位判定等问题的事例就无法适用此种方式。
实际上,究竟选择何种方式来支付律师的服务费用,还需考虑到案件本身的性质、案情复杂程度、以及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协商洽谈等诸多因素。
委托人可依据实际情形与相关律师深入探讨,共同商议出一个既兼顾公正公平又能被双方接受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