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然
贪污犯罪未能得以实现,仍应被视为贪污罪之范畴。
贪污罪,乃是指
国家公职人员凭借职务上所赋予的权力和便利条件,通过侵吞、
盗窃、诈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
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贪污罪未遂则是指
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贪污
犯罪活动,然而却因自身意志之外的因素导致最终未能成功。
在法律层面上,对于贪污罪未遂的判定,通常会参照贪污罪既遂的标准进行从轻或
减轻处罚。
其
犯罪构成要素与贪污罪既遂并无二致,仅在于犯罪形态尚未达到犯罪的完全实现。
值得关注的是,具体的
量刑尺度将结合未遂情节、贪污金额以及犯罪者的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予以综合考量后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