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遍现象来看,
事故责任认定书颁发之后,车辆能否领回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倘若在
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对涉及车辆进行检验以及鉴定工作,那么在相关检验和鉴定结果明确的那日起算,五个工作日之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责任通知涉事各方
当事人领取所施加扣押的事故车辆。
但是,如果事故责任方并没有如期向有关机构提供充足的
保证金或者完全履行了相关
赔偿义务的话,这很可能会延误车辆的领回时间。
另外,如果存在其他被法律条文规定为限制条件的情况,车辆领回的可能性也有可能暂时受限。
因此,需要从多重角度和方面全面衡量和斟酌各种因素,建议您与负责处理事故问题的监管交警部门进行更为深入的交流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