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支付令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风险。
首先,倘若
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书面异议,并成功证明其异议理由合理,那么支付令将立即失效,并且
申请费用也是无法退回给申请人的。
其次,如若对于
债务关系的审查工作出现疏漏,从而导致误申请支付令的情况。
那么极有可能引发对方发起反诉,从而使申请人的
诉讼负担进一步加重。
再者,如若债务人已经穷尽所有财产仍无法偿还欠款,即便支付令已经正式生效,实际
追讨到资金的可能性仍然极其渺茫。
还有就是,申请支付令需建立在
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明了且合法的基础之上,若在此过程中所提供的
证据不足或者存在相关争议,那么该项申请很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综上所述,在申请支付令之前,必须充分全面地评估涉及的各种债务状况以及所收集到的
证据是否足够充分,谨慎分析后再做出最终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