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状况之下,应首先由相关之保险公司负责在车辆强制性保险责任限额之内承担赔付责任。
若存在不足之处,则需由
机动车实际使用人员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而如果机动车拥有者对于此次事故的发生具有明显过失,亦应对其负责给予适当的
赔偿。
所称“过失”,也就是指那位出借车辆的人,明明知道他的朋友是未获得驾驶证或者正在喝酒,甚至可能已经患上了影响开车安全的病症等,这些都是法律明确规定不能驾驶车辆的情况,却还是把车子租给他(她)开。
如果这位车主并不存在任何过失,那就完全不需要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审判过程中,对具体的责任分担还是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事故的详细情况以及所掌握的
证据等进行客观最终判断。
总而言之,在日常生活中,将汽车外借出去对待这件事情应该非常慎重,车主需要尽到自己应当尽的那份合理的注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