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启动
诉讼离婚进程时,法院有权在收到原告所提交的诉状后,于七个工作日内对案件进行预审查并做出接案与否的决定。
倘若相关请求具备法律上的
起诉资格,那么法院有责任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
立案工作并应当将此事告知各个
当事人;而对于起诉资格不足的事项,法院亦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裁决,以示拒不受理。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自立案至最终判决的整个过程所需的时间是无法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采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其审判期限为三个月;而对于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其审判期限则通常为六个月。
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延长
审理期限者,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可以适当予以延长。
然而,
离婚案件的审理时间还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复杂性、
证据的搜集状况以及原被告双方的和解意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