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对于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是否有权请求支付
误工费用,需依据特定情境进行判断。
假如该老年人均能够举证证实自身依然在利用劳动手段获取相应的经济收益,并且因为受到他人的
侵权行为,导致
个人所得的收入有所削减,那么该老年人便具备了提起误工费用索求的法律基础。
举例来说,倘若这位老年人拥有稳定的职业或者自主创业,同时又有充足的收入凭证、劳动合约以及营业许可等相关文件资料,用以佐证其本人的工作状况及其
收入来源,此时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全方位地进
行权衡与审慎评估,并可能会给予原告方支持性的裁决。
然而,若上述老年人不能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明自己仍旧有经济收益,甚至是因为遭遇事故而造成的收入损失,那么主张误工费用的请求可能会面临较难获得法院支持的困境。
归根结底,关键在于能否通过相关的证据来证实存在着劳动收入以及收入减少的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