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强制猥亵犯罪而言,其是否能够获得
缓期执行的判定是受到多重条件制约的,其中包括是否存在
被害人的谅解书这一重要参考因素,然而它并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在考量是否给予被告人缓期执行的同时,必须综合考虑以下几种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
首先,
犯罪行为的严酷程度;
其次,被告人是否已经悔过自新;再次,被告人是否还具有再犯的风险;
最后,
判缓刑会否对其居住的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只有以上各种情形皆符合要求,同时被告人确实得到被害者的谅解,才有争取到缓期执行的可能性。
但是,即便被告人提交了谅解书,倘若犯罪手法极端残酷,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或者被告人本身就
有前科劣迹等
不良记录,那么即使有谅解书的存在,也未必能够获得缓期执行的机会。
在
量刑过程中,谅解书往往被视作减轻
刑罚的一种情节,但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依据案件的整体情况,由法院根据全案的
证据以及具体的情节,依法做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