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情境之下,倘若其中一方无意于结束婚姻关系,而另一方却坚决要求
离婚,则可选择向法庭提起
离婚诉讼来解决争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判定是否准许离婚的决定因素乃是“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如果
起诉方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明出现了诸如
重婚、与他人
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
家庭成员、有赌博或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以及因感情不合导致
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法定情形,那么法院往往会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从而做出离婚的判决。
反之,若
证据不足,首次
提出离婚申请可能无法获得批准,但是,若无新的情况或理由,原告在六个月之后再次提出离婚请求,法院通常会作出离婚的裁决。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可能地搜集相关证据,如保护者
报案记录、分居期间租赁房屋的合同等,以便在
诉讼中有效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