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福建地区,对于诈骗
违法犯罪行为的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普遍设定为:受骗者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之价值达到人民币叁仟元及其以上。
然而,这仅仅只是构成了诈骗罪的条件之一,诈骗罪的确立还需考虑到
犯罪手段、实施过程中的情节轻重等多方面的因素。
例如,如果涉案人员多次实施类似行为、借助互联网或者电话这样的新型通信方式进行诈骗活动、针对老年人群体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犯罪行为、甚至导致
受害人自杀或引发其出现精神异常等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即使
涉案金额尚未达到
立案标准,也有可能将该案件纳入警方的侦查视线之中。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所述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仅供参考,实际执行中可能因为各地司法机关实践原则与相关政策的不断变动而有所不同。
因此,若不幸成为诈骗事件的受害者,务必迅速搜集相关
证据资料,如聊天记录截图、资金往来记录等,并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
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