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凭银行卡转账一项行为本身不足以构成所谓的“
帮信罪”。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帮信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总有人会知道别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来实施
犯罪,并主动伸出援手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助,或者干脆直接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服务。
然而,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如果在进行银行卡转账过程中,你已经清楚地知道对方在从事
犯罪活动,比如诈骗或者洗钱之类的勾当,并且你们之间的转账行为实际上为他们的
犯罪行为提供了某种程度上的掩护和支持,那么这种情况下,你可能会被视为触犯了“帮信罪”。
但是,如果事实证明你对对方进行的具体用途毫不知情,又缺乏足够的
证据来显示出你有主观上恶意的动机,那么你一般难逃被定义为“帮信罪”的
罪名。
总结来说,你是否真的构成这个罪名,关键就在于你在转账时候的真实心理和实际行动究竟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