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离婚的冷静期届满之后,如男方没有亲自领取
离婚证书,那么这就被视为他放弃了
离婚登记的申请。
由此可见,如果您仍然坚决主张离婚的话,主体上来说有两条严重的渠道可以考虑:第一种就是再度前往
婚姻登记机构重新提交
离婚申请,让这个过程有机会重新经历离婚冷静期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另一条路径则是向拥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在
诉讼离婚当中,法院将会依据法律规定的
结婚情感是否已经完全破裂等先决条件来做出最后的判决。
为此,您需要储备和整理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能够证明夫妻间情感破裂程度、财产状况、
子女抚养等等方面的证据,以支撑您的
诉讼请求。
考虑到离婚事务的特殊性,我们强烈建议您尽量与男方进行真诚的坦诚沟通。
假如沟通过程中并未取得理想结果并且您坚定不移地决定离婚,那么您可能就要根据现实面临的具体情况来选择上述适当的途径来实现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