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收到
离婚诉讼申请以后,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收到该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向作为被告的一方发出
立案申请
案卷副本。
然后,被告方需要在十五天之内提交正式的答辩书以回应指控。
在此之后,法院需在收到答辩书的第五个工作日,再次向原告方发放相应的答辩书副本。
然而,关于实际的审理日期并没有规定,一般是在法官认为合适的时间内,大概是在收到申请后的一至三个月内安排开庭。
然而,这种安排可能会受到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如法院积压案件数量的多少、送达到被告和原告方所使用的程序是否顺利等等。
对于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且争议性较小的案件,可能所需的期限相对较短;倘若案件复杂度高、需要收集的
证据众多或送达过程中遇到困难,则通知开庭的时间则可能需要适当延长。
但无论如何,法院都承诺会在法律规定的最大审限内完成所有的案件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