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境之下,倘若男方蓄意拖延,女方便可采取法律手段——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以期圆满解决争端。
当法庭在审理此类
离婚纠纷案时,其首要任务便是深入探究夫妻感情是否已然破裂。
假如女方能够为其
诉讼观点提供充实且确凿的
证据,证明现存婚姻具备法定的破裂原因,例如重复
结婚、与他人
非法同居、实施严重
家庭暴力、对家人进行虐待或遗弃、沉迷于赌博或者吸毒无法自拔以及因感情不合而
分居满两年等等,那么法院通常会根据这些事实结果作出
离婚宣判。
反之,倘若证据尚不足够明确,首次提出离婚请求时,法院极有可能会选择不予批准离婚裁决。
然而,倘若在第一次审判裁定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后,女方再次按照法律程序提
起诉讼,此刻法院多数会认定夫妻关系由于种种原因已经无法良好地修复重建,从而倾向于作出离婚裁决。
在这个过程当中,作为女方
当事人,应当格外关注并妥善收集与保存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支持自身的诉讼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