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收到人
民法院发出的交纳
诉讼费用通知之日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应主动缴纳诉讼费用。
若
逾期未能缴付且无正当理由,人民法院将视其为
撤诉行为并作出相应裁定。
关于诉讼费用的详细金额,会依据不同种类的案件及其涉及财产金额的大小而进行准确评估与计算。
其中,对于涉及到
财产分割事宜者,若财产总额尚未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的,则无需额外交纳任何费用;否则,当数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之际,超出部分需依照百分之零点五的比例予以交纳。
在我们实际经历的司法实践过程中,一些法院为了确保
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可能会在此类场合要求原告在
立案阶段便提前交纳诉讼费用;而另外一些法院则可能选择在开庭之前向
当事人下达交纳通知。
然而,无论何种情况下,均须严格遵守规定期间将所需费用支付完毕,这对于维护诉讼程序的
合法性与公正性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