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法拘禁罪嫌犯的
拘留时长,通常来说,公安机构若判定对某位被指控者需进行
逮捕,应在其
被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批准申请以供审查。
然而,在特殊情形之下,申请审批时间可相应地延长一至四天。
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申请审批时间则可延伸至最长30日。
在上述流程中,人民检察院有责任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
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必须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该嫌犯,并将执行情况实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如有必要进一步
调查取证,且满足
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的相关条件,则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