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
民事诉讼程序中,关于
律师服务费用的承担问题,通常遵守如下原则:除非双方有特殊的约定,否则通常是由聘请
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之下,例如当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经做出了详细的约定,说明违约方应当承担律师服务费用,或者是遇到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时(如涉及到
知识产权侵权等类型的事例),
胜诉方要求
败诉方承担合理范围内的律师费用,此时其请求很可能会得到法院的认可与支持。
除此之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种争议确认为劳动仲裁案件的情况下,如果
劳动者最终获得了胜利,那么劳动者所支付的
律师代理费用则可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五千元整。
总而言之,究竟应否由对方承担律师费用,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