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民间借贷纠纷的
法律诉讼过程中,关于
律师费的承担问题,通常遵循如下的基本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聘请律师的一方需要独自承担相应的律师费。
然而,若在
借款合同中已经有了清晰明确的规定,例如“由于任何一方的
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不得不采取
诉讼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则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此而支付的所有合理的费用,其中就包含了律师费”这样的条款,那么在
胜诉之后,便可以根据这一约定向对方提出承担律师费的请求。
在法院进行裁决的时候,对于律师费的支持与否以及具体支持的金额,将会综合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律师所付出的工作时间和精力、以及当地的收费标准等多方面的因素。
若是在先前并未对此作出约定,那么主张由对方承担律师费的诉求得到支持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总的来说,能否成功地让对方承担律师费,其关键之处就在于双方在事前是否已经达成了相关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