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工伤纠纷案件所引发的
诉讼费用承担问题,一般的常规原则如下:若直接以未通过劳动仲裁的形式向法院提起
申诉,那么法院通常将此视为普通
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相应的诉讼费用则设定为人民币10元;毕竟,若是经历了
劳动仲裁程序后,任何一方
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并继续向法院提出上诉,此时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便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通常而言,
败诉方需承担这笔费用,但若
胜诉方自愿承担,则另当别论。
至于部分胜诉与部分败诉的情形下,法院将会根据实际事例中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从而决定由哪些方面负担特定比例的诉讼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工伤
赔偿案件中,诉讼费用通常不会过高,并且对于那些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及时缴纳的
工伤职工,他们还有权申请缓缴、减缴或免缴诉讼费用。
总的来说,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者将取决于案件的审理结果以及各方面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