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离婚事宜的
诉讼过程中,通常而言,
诉讼费用将首先由原告自行垫付,而最终的责任则归属于
败诉一方。
若双方均在
纠纷中有犯错或是部分
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形出现,那么取决于案件的实际状况,法院会根据各类因素进行仔细衡量与权衡之后,对双方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比例作出相应判定。
至于涉及到的
律师费用问题,其分配方式往往是与聘请律师一方直接绑定。
然而在个别特殊事例中,例如双方在处理案件前已经达成相关约定亦或者现行的法律
法规对此有所特别要求,律师费用也有可能被判由败诉一方负担。
譬如当一方向另一方实施了恶意隐瞒
夫妻共同财产、非法转移资金等严重违反规定之行为,导致受害一方必须为此类维权事宜付出额外的合理律师费用时,法院或许会依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作出由过错方承担相关费用的判决。
然而,总的来说,律师费用的负担归属主要还是主要参考双方事先的协议以及具体案件情形予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