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讼
当事人提出
离婚诉讼,即使其中一方坚决反对
离婚,这也并非意味着该案件必须要被撤回审理。
在这样的婚姻范畴内,法院将依据当事人提交的各类
证据与所述案情的真实性来对夫妻间的情感是否已经彻底破碎进行判断。
假使原告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破坏,那么即便被告持强烈反对态度,法院仍有权做出判令离婚的决定。
然而,若原告发现现阶段的
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或是其个人观点发生变化,也是有权利撤销
诉讼的,但是这需要向法院
递交正式的书面申请。
请特别留意,如果
撤诉之后并未出现新的情况以及新的原因,并且在六个月之内再次提请诉讼的话,法院一般会拒绝接受该案件。
简而言之,原告是否愿意撤销诉讼以及具体的情况才是决定性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