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拥有对方的微信号进行
诉讼确实面临着诸多困难,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了实现的可能性。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方必须要明确提供被告的具体信息,包括其姓名、性别、年龄以及详细的居住地址等等,这样才能确保被告的身份具有唯一性和准确性。然而,微信号这项信息本身往往无法直接确认被告的真实身份。然而,如果能够借助微信的实名认证系统来获取到对方的真实
身份信息,或者有其他确凿的
证据能够证明该微信号的实际使用人就是被告,并且这些证据与其他相关证据相结合后足以支撑起您的
诉讼请求,那么这种情况下,您仍然具备提
起诉讼的资格。在此,我建议您首先尝试搜集更多能够明确被告身份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以便提升您
胜诉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