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关于空置房屋
拖欠物业费用情况的
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
也就是说,从业主应该支付
物业费用的日期至未能按期支付之日开始算起,在接下来的三年间,该物业服务企业拥有向业主提出权益请求的合法权益。
然而,必须特别强调的是,若在这段时间内,物业服务企业已经向业主提出过相应的权益请求,例如通过发送催缴通知书等方式进行
催收,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被暂时中止,并需重新开始计算三年的期限。
另外,即便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只要业主主动履行支付义务,其行为仍然具有
法律效力。
总而言之,我们强烈建议广大业主能够按时足额地缴纳物业费用,从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