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情正常且尚未出现意外情况下,案件被人
民法院正式
立案之后,该院会在五个工作日内把
起诉状副本寄送给被告方,而被告方面应当在受领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天之内提交
答辩状。
然而,实际通知被告方与原告方取得联系以及进行其他互动活动的时间,往往会受到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属性、法院的工作计划等等。
假如是采取
简易程序来审理此案的话,那么通知的时效性可能就会更快;反之,如果采用的是普通程序,那么这份通知的到达时限很可能会长于前者。
一般而言,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被告方应该能够接收到相关的通知,但是这个时间并不是绝对的。
对于某些较为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送达和通知的程序。
因此,关于具体的通知时间,我们建议您以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的实际操作和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