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普通的流程和规定,进行
离婚诉讼之后,法庭将会在接受正式
立案申请后的第五天内向被告发送经过整理的
起诉书副本,被告则必须在收到副本之日开始计算的十五天之内提交有关辩护的书面声明。
在此之后,法庭会在收到被告的
答辩状之日起的第五天内,向原告发送经过同样整理的答辩状副本。
至于
传票的传达时间,则取决于各项实际情况的变化。
假如法庭能够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途径成功完成
传唤,通常会在尚未超出一个月的时间段内接到传票。
然而若是被告人下落不明,导致需要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那么
公告期间就会延长至六十天,再加上
举证期限的三十天,因此可能需要大约三个月的时间才能接收到传票。
总的来说,具体的时间安排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无法给出一个明确且统一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