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涉及
家庭暴力的
离婚纠纷案件时,关于
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需要全面且慎重地评估各种相关因素。
首先,
家暴的存在无疑是影响
抚养权分配的关键性因素之一,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往往难以赢得子女抚养权的争夺战。
其次,我们也会关注孩子的年龄段,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法律规定他们应由母亲直接
抚养;而对于两周岁至八周岁的儿童,法院将依据“最大利益”原则进行裁判,考虑诸多因素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生活环境、教育水平等。
至于八周岁及以上的
未成年人,法院会尊重其个人意愿。
若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某一方存在家庭
暴力行为,那么在子女抚养权的争取上,无施暴一方将拥有更大优势。
然而,仍需对未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即非犯错一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进行全面且客观的考察和参考。
法庭最终追求的目标是为孩子提供安全、稳定并适合成长发育的环境,尽可能确保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