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同等责任的情境之下,关于
医疗费用的
赔偿事宜往往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进行处理。
首要的原则是,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应当优先由双方所购买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在其责任限额范围之内对医疗费用进行赔付。
然而,若交强险的赔偿无法覆盖全部医疗费用,则剩余部分将由双方按照各占 50%的比例共同承担。
举例来说,假设总的医疗费用总额为 10 万元,而交强险已经支付了 1.8 万元,那么剩下的 8.2 万元就需要双方各自负担 4.1 万元。
但是,如果其中有一方并没有购买交强险,那么该方就必须先行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起
赔偿责任,然后再与另一方按照相同的比例分摊剩余的赔偿款项。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实际的
赔偿金额还可能会受到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双方协商或者法院判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