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续
旷工三天即
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符合
劳动法律
法规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和判定。
通常情况下,雇主单位都会在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对
旷工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果这些规章制度是通过合法途径制定并且已经向全体员工公布,同时明确指出连续旷工三天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单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
劳动合同可能并不构成
违法行为。
然而,如果雇主单位的规章制度未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制定或者没有得到有效的公示,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程序上的缺陷,如未能提前通知工会等,那么这样的做法很可能会被视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另外,如果员工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证明自己的旷工行为具有合理的原因,例如突然生病、遭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那么雇主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因此,对于此类问题的判断,必须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才能得出准确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