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民事讼争过程中,对于
律师代理费用的分担,业界普遍遵循着一种被称为“谁委托、谁付费”的
基本原则。
然而,在某些特殊的场景下,例如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对
违约责任进行了详细明确的约定,要求由违反约定的一方承担相应的律师代理费用;又或者在得到了相应的法律
法规支持的情况下,即在诸如
知识产权纠纷等特定类型的案件中,维权所必需的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用,都是合理合法的,那么在此类情况下,
胜诉的一方有权申请让
败诉的一方负担这部分律师代理费用。
然而,如果既无合同的明文约定,也无法律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那么即使最终取得了胜诉的结果,通常情况下,仍然需要自行承担已经支付给
律师的
代理费用。
总的来说,能否让败诉的一方承担律师代理费用,取决于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
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