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司法实践中,
诉讼时效制度尤为重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一般的
民事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
该时效从权利人明确知晓或应当意识到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负有法律责任之主体的时间开始计算。
然而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当
人身损害导致受害者严重残疾等极端情况发生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可能会出现特定的规定。
此外,若存在
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特殊情况,亦将对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
举例来说,当权利人向义务人发出履行请求、且义务人表示愿意承担相关义务之际,此类情况便会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断效应,并自此开始,
诉讼时效期间将重计计算。
在诉讼时效期的最末六个月内,如遇
不可抗力等法定特殊情形致使无法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将暂时停止计算,直至该暂停时效的障碍因素得以消解之后,再经过六个月的时间,即可视为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