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说,在
民事诉讼纠纷之中,倘若原告选择主动撤回
申诉,被告因应讼而需承担的
律师咨询费用通常由被告自行承担。
这是因为在司法实践中,为
律师提供咨询服务的费用一般都由聘请该律师的人负责支付。
然而,除非双方在
合同签订阶段已作出明确定制或法律
法规有专门的规定,否则律师咨询费用应按照此规则进行分配。
然而,在个别情况之下,若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约定若发生纠纷而产生的律师费用将由违反协议的一方承担,并且原告提出的指控被法院裁定为违约行为,那么即使原告决意撤回复查申诉,被告也可能根据事先订立的
合同条款向原告请求支付律师咨询费用。
但是,对于这种情况是否成立以及费用金额的确定,均需要综合参考具体的案件事实与相关
证据来进行判断。
总的来说,在没有其他特殊约定的前提下,如果原告决定撤回复查申诉,被告为了应对该案而产生的律师咨询费用往往需要由被告自己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