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若其中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支付
抚养费用的责任,这并不构成另一方拒绝其行使
探视权的合法依据。
探视权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所衍生出的一项法定权益,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未成年子女能够得到充分的亲情呵护以及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生活环境。
而支付抚养费用则是父母对于子女应承担的基本
抚养义务。
倘若对方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用,您有权通过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或
申请强制执行等合法手段予以追索。
然而,您不得擅自剥夺对方的探视权。
当然,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双方
当事人可就此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将支付抚养费用作为允许对方探视子女的必要条件之一,但此类协商必须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原则,并且不得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