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司法
法规之相关规定,涉及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
诉讼时效原则上为三年,自
债权人实际知悉其权益受损,亦或是应该知悉损害发生之时开始计算;然而若存在特殊情形,例如
当事人之间约定了明确的还款期限的话,则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
在该段时间内,如果债权人向
债务人主张
债务履行,或者债务人表示愿意履行债务,甚至是债权人提
起诉讼或
申请仲裁等行为,都将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并从中止事由消除、相关程序终结之日起,
诉讼时效期间得以重新计算。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为了避免因
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
胜诉权,我们必须及时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