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解除取保候审手续完成之后,相关的
保证金返还时间通常在决定通知书签发之日起算的三至七个工作日范围之内。
然而,实际的返还期限也许会因为多个因素产生影响,例如办案机构的工作流程以及其工作效率等等。
当解除取保候审的时候,倘若被
取保候审者并无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例如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亦或者没有对
证人的作证过程进行干扰等情况,那么保证金便应全额予以退还。
若办案机构决定退还保证金,他们将会制定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通知书,并且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全额归还给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若在较长时间内尚未收到退还的保证金,那么作为
当事人的您有权利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反馈与
申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