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途径大致分为两类:
协商离婚以及
诉讼离婚。
协商离婚的过程相对较为简单,适用于夫妻双方就子女抚育、
财产分配及
债务承担等核心议题达成共识的状况。
这种情况下,夫妻需要签订一份详细的
离婚协议并共同向
婚姻登记部门
递交申请,经过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夫妻必须在其后的三十日内再度联袂前往婚姻
登记机关申领
离婚证书。
而对于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或者其中一方坚决反对离婚的情况,便需要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
在此种情形下,一方可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同时提交
起诉书与相关
证据材料。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首先会尝试进行调解工作,如调解失败,将进入正式的审判程序。
法院会根据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程度来做出最终裁决。
如果法院判定不准许离婚,且在无新的情况或理由出现的前提下,原告在六个月之内再次提出上诉的,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