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之下,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置必须得到配偶双方的平等且共有的
协商一致。
倘若一方固执己见坚决要行卖出行为,另一方却持有反对意见,此刻建议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来化解矛盾。
若经过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后仍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坚持要售出房产的一方将无法独自完成此项交易。
原因在于,在房地产交易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房地产管理机构通常会要求提供夫妻双方均已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文件。
若因上述问题引发争议,持反对意见的一方可向当地法院提出
诉讼申请,请求判定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寻求对自身合法权益的全面保护。
同时,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结合夫妻双方的利益诉求、房产的原始取得方式以及使用现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以期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