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无新的案情线索及诉求陈述,原告若首次请求
离婚未得到法院准许,须等待满六个月之后方可再次提出
离婚诉讼。
然而,若出现新的案情线索以及新的诉求陈述,则可不受上述六个月时限的制约。
所谓“新情况”和“新理由”通常是指,在法院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之后,原被告双方之间出现了足以证明婚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的事实,例如,对方存在长期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或者实施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等严
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恶劣行径。
总而言之,第二次向法院
申请离婚的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与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