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民事纠纷处理的过程当中,
律师费用的承担问题往往遵循着如下几个基本原则:首先,对于绝大多数情况来说,主要是由起到委托作用的那一方自行承担该笔费用。
然而,在极少数特定环境下,例如当双方之间的合同文本之中明确地约定了因一方违约而导致的律师费用应由其承担时,或者在某些法律
法规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例如涉及到
知识产权侵权类别的案件以及
债权人行使
撤销权的案件等等,
胜诉方所产生的律师费用则可以由
败诉方来承担。
除此之外,在一些通过调解或者和解方式解决的案件中,
当事人双方也有可能会就律师费用的分摊方式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总的来说,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或者法定的情形出现,那么通常都是由聘请律师的一方来支付这笔费用。
但是,在实际的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还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与分析,才能做出更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