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被认定为
工伤之后,若所产生的医药费用符合现行的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则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律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在认定工伤过后,原本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相关费用便将改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在遭受工伤后的康复治疗过程中,倘若用人单位不愿意支付或难以查明用人单位相关责任的,受伤员工或者其
直系亲属可先行垫付
医疗费用,待工伤被明确认定后,再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
总的来说,
工伤认定后的医药费用究竟由谁来承担,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