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的
共有财产在法律层面上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将包括夫妻二人在工作中所获得的
工资和各种形式的奖金以及他们以劳动换取的报酬;
其次,从生产、经营、投资所产生的增值部分也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再次,在
专利权、
商标权、
著作权等层面所获取的收益被认定为
共同财产;除此之外,
继承或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只要在
遗嘱或
赠与协议中明确指明仅归一方所有者除外;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以其
个人财产进行投资并从中获得的收益同样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最后,
住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基本
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被纳入了共同财产的范畴。
特别要强调的是,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除非存在特殊约定,否则夫妻这一整体所拥有的资产与利润通常会被视作是夫妻共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