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原告主动撤销或按照
撤诉予以依法处理的
离婚诉讼案件,如若无新的状况与新的原因于六个月之内再次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那么该法院将对此类案件不再予以受理。
然而,倘若在此期间发生了新的情况和新的原因,例如:被告存在所犯下的严重错误,或是对夫妻关系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等等,此时便无需受到六个月时间范围的约束。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新情况、新理由"的辨认以及衡量,需要由审理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严格评估。
因此,我们建议您在规划再次发
起诉讼之时,务必充分搜集并整理相关的
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支撑您的
诉讼主张,从而提升再次提出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