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的严格规定,当
劳动合同期届满后,如用人单位选择不再与
劳动者续
签合同时,必须依法向该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
而
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将按照劳动者在当前所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即支付相当于其一个月平均
工资的额度作为补偿。
若员工在服务超过六个月却不足一整年的期间内,则按照一整年来进行计算;反之,如服务年限未达到六个月,则仅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前的过去一年时间内的12个月份的总工资额除以12得到的结果。
然而,如果出现了劳动者自身不符合
续签条件的特殊情况,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那么用人单位就无须承担
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
对于具体情况的判断,需要结合实际的
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详细规定来进行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