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了再审上诉之后,依据常规情况来看,通常情况下已经无法再度
申请再审,但是如果出现了特定的法定特殊情节则另当别论。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涉及到案件已经有明确的
法律效力并被赋予判处和裁决权的
当事人,倘若认为这些法律文件中有任何错误,都有权向上级人
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然而,如果这些再审申请已经在某一环节中得到了解决,那么一般的规则是不允许再次接受具有相同理由的再审申请的。
不过,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足以推翻先前判决或裁定结果的
新证据;如果当初判决或裁定所基于事实的
主要证据是
虚假的;或者如果作出原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更改;同时如果负责审理该案件的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有
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等不良行为的话,他们仍可以继续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样的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