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程序中,原告
诉讼请求被接受之日的第二天开始,必须在七个自然日之内支付相应的
诉讼费用。
若未能按时缴纳,且没有申请司法救助或申请未得到批准,则视为原告主动撤销
诉讼。
然而,在
简易程序中,诉讼费用的缴纳期限可能会有特殊规定。
此外,提起反诉的次日开始,也需在七个自然日之内交纳反诉案件的受理费。
对于上诉案件,应由
上诉人在提交上诉状之时预付
案件受理费。
如发生双方
当事人均提起上诉的情况,各自负责预先缴纳。
若上诉人在
上诉期间未提前缴纳
诉讼费,人
民法院将会通知其在七个自然日内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