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框架下,仅仅凭借
分居满两年这一事实,并非足以使夫妻得以直接办理
离婚手续。
实际上,尽管分居时间的长短确实构成了法院判定夫妻情感状况是否严重破败的重要指标之一,但它本身并非是触发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必备要件。
倘若您有意结束婚姻关系,则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操作:
首先是通过和解
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在充分沟通与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签署
离婚协议,
然后亲自前往
婚姻登记机构提出
离婚申请,待渡过一定期限的“
离婚冷静期”之后,方可领到
离婚证书;
其次是选择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离婚,如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或者在
财产分配、
子女抚养等方面存在较为明显的争议,则其中一方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综合考虑各类因素来确定是否批准离婚请求,仅凭
分居两年这个理由,若是另一方坚决反对离婚,同时又缺乏其他
证据来证实夫妻之间的情感状况已经濒临破裂程度,法院也很可能不会作出强制性的离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