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无法批准对
打人致
轻伤一级的
行为人采取
取保候审措施,这其中可能涉及到许多问题:
首先,
犯罪嫌疑人大有可能在等候审判期间进行销毁罪证、篡改
证据内容或与其他同伙进行
串供等严重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其次,犯罪嫌疑人在事件发生后并没有采取积极的
赔偿措施去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同时也没有得到受害者的谅解认可;再者,由于犯罪嫌疑人
行凶手段极端,且有
多次作案、
流窜作案等
社会危害性极高的行为记录,因此其人身安全存在重大隐患;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曾经因类似罪行而被
判刑,那么他将不再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
在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时,我们会根据具体案情、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的多重考量来做出最终决策。
当然,如果您对于取保候审的决定持有异议,您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
申诉或
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