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权
诉讼的司法
管辖问题,其基本原则如下所述:通常来说,对于基于
侵权行为而提起的诉讼,应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所属的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
其中,侵权行为发生地包含了实际侵权行为的实施地点以及由此引发的
侵权后果的发生地点。
就举例来说,针对
网络侵权行为而言,实际侵权行为的实施地点可能涉及到实施被控侵权行为的计算机及其他信息设备所在之处;而侵权后果的发生地则指的是被侵权方的居住地址。
另一方面,在涉及产品质量争议的案件中,产品的生产制造地、产品的销售渠道、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发生地以及被告的居住地均属于具有法定
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此类具体事例中,如何确定适当的司法管辖权,还需要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和适用的法律规定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综合考量。